2006年大同市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及山西省《星火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各地区农村农业实际,分析近年来我市星火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出2006年大同市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参照本指南申报2006年星火计划项目。
    一、总体要求:
    2006年大同市星火计划项目要围绕星火科技富民、星火科技扶贫的宗旨进行申报,以农民在星火计划实施过程中得到实惠,增加收入为目标,以科技带动农民增收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当地资源特色和支柱产业为基础,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动力,通过星火项目的实施,建立起农民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信念,建立起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民致富的能力。
    二、申报内容要求: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指南内容要求,围绕重大农业技术转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农村信息化、科技扶贫等方面进行申报。各县区科技(教)局要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做好项目遴选把关,把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且具有本地区特色、优势的项目汇总上报,其中重大项目每县区限报1-2项。
    本年度星火项目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横向联合,以充分发挥企业资金、市场优势,同时可增加项目的科技含量,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可作为联合申报的一方,与合作企业共同申报,也可作为企业的技术依托单位,由企业单独申报。
    本年度星火计划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特别是要对预算做出切合实际的安排,项目申报要对企业自身实力、项目的资金来源做认真仔细的分析,不可盲目夸大企业自身实力和筹资能力。
    1、重大农业技术转化项目
    本年度星火计划项目仍然将提高农业、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的重大农业科技项目作为重点。
(1)优质高产粮食、蔬菜、专用农作物及小杂粮种植。支持实现产业化,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项目。支持建立小杂粮优质、高产科技示范基地,培育“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原产地品牌”的小杂粮项目。
(2)中药材基地建设。支持具有规范化、规模化的种植基地,提升中药材品质的项目;支持有标准化的初加工、储藏保鲜、饮片加工炮制以及有效成分提取技术和推动我市医药及相关产业发展的项目。
(3)畜牧业养殖。支持畜、禽的品种改良、良种繁育、疾病防控、规模化养殖的项目。重点支持良种牧草选育及栽培管理,畜、禽高产优质基因基地建设与高效利用,优种牛羊高产高效生产,疑难疾病预防治疗等支撑畜牧业产业化的关键技术推广的项目。 
(4)区域生态建设。支持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经济林开发。草山、草地开发项目。
(5)规模化优良品种水产养殖。
    2、乡镇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农畜产品加工。农畜产品加工是提高产品价值,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支持具有农业、畜牧业作为资源基础,市场导向好、加工产品品质优良,品牌产品和外向型产品的项目。扶持深加工龙头企业。
(2)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具有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广泛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项目实施,凝聚技术人才,建设技术创新平台。
(3)以本地区旅游业发展为基础开发的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及产品。
    3.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项目
    支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区域新兴产业,开发并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要明确项目针对的产业和产业的基本情况,要有力地论证项目对产业的支撑作用。
    4.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项目
    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支持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非农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市场经营培训和全面、整体的素质培训。支持依托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和已有的星火学校开展培训工作。省级星火学校认定工作在此申报的范围内。
    5.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通过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的实施,支持各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和服务模式的发育发展,着力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的确定要以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评价认定为前提和基础。省级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认定工作在此申报的范围内。
    6.农村信息化项目
    支持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区域农村信息化网络,加快信息进村进户,促进解决“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开发农村适用信息技术,开发成本低廉的信息装备,发展简便适用的信息界面;支持发展“电脑农业”、“科技110”等有效的信息服务形式,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可靠的科技、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
    7.科技扶贫项目
    支持探索科技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新模式、新机制;支持发达地区、发达区域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带着资金、人才等要素到欠发达地区进行技术开发和应用。 
    8.星火国际化项目和东部合作项目
    支持利用已有的科技合作贸易渠道,加大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支持积极拓展发展中国家市场,输出技术、产品和人才;支持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人才合作培养、项目合作推动等。对引进技术符合国家重大计划内容要求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支持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开拓市场,利用本地区资源优势、劳动力优势开发的项目产品。

    三、项目认定原则: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有利于农民持续增收。
2、有利于提高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建设的效益和质量,对地区经济和行业发展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
3、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资源的高效综合利用。
4、有利于中东部合作,国际间合作,建立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项目。跨越区域,跨越单位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优先。
5、体现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区域经济布局,合理控制项目数量,确保项目质量水平。
6、属于下列项目不予认定:
(1)不利于保护资源,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项目。
(2)不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
(3)市场前景一般的项目。
(4)技术含量不高,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生产性项目。
(5)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6)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7)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失真、经费预算不合理的项目。



                   大同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电话5035610)) 
                                 二00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