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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申报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制造业企业原则上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市注册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并建立了符合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技术创新机制;成立以一把手牵头的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领导组,责任明确、人员稳定、管理规范,能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问题,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信息化工程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10%左右,每年用于新技术及其产品(包含信息化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收入的5%左右;
3、企业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已通过或正在申请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优先扶持;
4、企业具有自筹资金的能力及较好的融资信誉,资产负债率一般不超过70%;
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上一年度的销售收入一般为600万元以上,利税占当年销售收入的10%以上;
6、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7、企业应用信息化技术的基础良好;
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和产学研合作企业申报项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支持重点
企业申报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项目必须是应用信息技术,且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的项目。该工程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1、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应用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CAPP)技术提高产品设计开发能力;
2、应用计算机辅助模拟设计(CAE)、应用计算机辅助制造(CAM)技术实现产品开发的模拟设计与计算机辅助制造;
3、企业资源计划(ERP)、应用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产品协同商务(CPC)、电子商务等技术推进企业产品开发、生产、供应、销售管理信息化
4、应用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管理信息系统(MIS)技术提高企业图文档管理水平,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三、申报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大同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
2、大同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项目申报表;
3、按《大同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或机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反映企业或机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状况的有关证明文件;
6、企业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建设领导组文件或名单;
7、企业委托或与信息技术开发服务机构合作开发软件及网络集成等内容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
8、县区科技行政(或市直)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大同市科技局工业科技发展科 (电话:5028339)
二00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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